冯克法法律服务网
首 页 | 自我介绍 | 成功案例 | 律师随笔 | 法律文集 | 留言及回复 | 联系方式 | 法律论坛
http://13502.1cnlaw.com
自 我 介 绍
律师资料:
律师姓名:冯克法
执业证号:150496110154
所在律所: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
所属地区:山东-枣庄
联系电话:0632-5117736
移动电话:13863267899
电子信箱:f5117736@126.com
个人网址:http://13502.1cnlaw.com/
专长领域: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医疗纠纷
金融证券 股份转让 破产解散 调解谈判
个人简介:
 冯克法,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合作人,1968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法学学士.

 执业证号: 150496110154 ,中共党员

 1992年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系毕业

 1992年——1998年在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任侦查员

 1998年——2000年,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

 2000年——2004年3月,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自2004年,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作人

   一九九二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系,分配到枣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工作,参与破获了多起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事迹多次被《人民公安报》、《山东法制报》、《枣庄日报》报道,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嘉奖。六年的刑警生涯,锤炼了对证据的敏锐的认知能力,铸就了依法直言的正义情怀,为以后迅速开辟法律服务市场打下了坚实基础。一九九五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一九九八年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现为该所合作人,二级律师.专业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民事领域擅长公司和房地产法律业务.  

  2001年,被枣庄市司法局评为司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被枣庄仲裁委员会、枣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仲裁员。 2006年,被评选为枣庄市首届十佳优秀律师.
 

  近年来,针对职务犯罪的特点,潜心钻研对该类犯罪的辩护技巧,现已形成自有特点,成为职务犯罪辩护的专业律师.

  一九九七年枣庄市公安机关个别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其中原市公安局高新区开发分局局长齐学富、原市中公安分局局长助理刘慎勇,分别以受贿罪、贪污罪被判三年和二年缓刑。上述二人释放后,认为他们非常冤,要求申诉,请求为其进行辩护。很多人认为该二人的案件在枣庄市影响极大,不管案件事实怎样,很难申诉成功。在所领导同意接受二人委托后,冯克法律师开始为二人的申诉收集证据。其中,刘慎勇贪污一案,历时四年,排除种种阻碍和困难,前后收集新证据28份,撰写了5160字的申诉书和5440字的辩护词,终于申诉成功,被改判无罪,现已被安排到枣庄市公安局工作,成为副科级侦查员。齐学富受贿一案,冯克法律师前后调查材料14份,费尽周折找到了分局党委会会议记录及分局保管的农转非的原始凭证以及其他重要证据,撰写了5826字的申诉书,也终于使申诉一举成功。齐学富现已作为枣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副支队长在指挥我市刑侦力量侦破刑事犯罪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活动。

  某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原副经理、党支部书记高某,被公诉机关指控在多起犯罪事实中共贪污近45万元、受贿5万元、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获利80余万元。接受委托后,先后十五次赴外地收集证据、会见当事人,撰写了13000多字的辩护词。本案虽然一审没有采纳辩护意见,判处高某1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90余万元。但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词的大部分观点,改判为十年有期徒刑,并撤消了没收财产内容。不仅使当事人被减刑七年,更挽回了不应被没收的60余万元损失。该案虽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后来抗诉,但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定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适当,予以维持.

  原枣庄市第七届政协委员、市某大型国有企业董事长孙某,被枣庄市公安局以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584万余元、虚开税额近85万元移交起诉。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先后调查了三位证人,提取了近十份书证及大量该公司的规章制度。该案由于影响很大,被指定由济南铁路检察院管辖。他向公诉机关提交了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并指出了该案目前在法律上的适用情况,济南铁路检察院认真听取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很快决定了对孙某不予起诉. 

  近几年来,已为五十余名职务犯罪被告人成功进行了减轻辩护或二审辩护,使八名刑事被告人申诉成功,最终无罪,挽回了名誉.

  在深入钻研职务犯罪辩护业务的同时,也不忘在公司法律业务和房地产法律业务中刻苦钻研,并很快在这一法律服务领域占得一席之地,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几年来,受聘担任十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了一大批在枣庄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如代理原告的滕州市29名学生诉矿鲁南化肥厂委托纠纷合同集团诉讼案、广东三水市农业银行诉滕州市工商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纠纷案、代理被告的王某等八人诉枣庄市农业银行存单纠纷案、朱某诉山东鲁南建筑安装总公司益康工程处工程款纠纷案、陈某诉山亭区环保局相邻关系侵权案、枣庄市某公司诉董拓来等三人船舶运输纠纷案等都以对证据的充分运用而赢得全面胜诉。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医患双方纠纷的增多,对医疗事故案件进行了深入的钻研,已办理了十多起医疗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枣庄日报》曾以《做人做事做律师》为标题,进行了专题事迹报道。
   

  2005年撰写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中诉的合并之探究》在《山东社会科学》杂志上发表。

  2005年参加了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证券法和公司法高级律师培训班,聆听了江平等知名学者教授的讲课

  2006年参加了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房地产和知识产权高级律师培训班,聆听了朱树英等知名学者的讲课

  2007年参加了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物权法学习,聆听了<物权法>主要起草人梁慧星教授等知名教授的讲课.

   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人格高尚的社会主义的律师队伍,冯律师正努力诠释着一名优秀律师的真正含义。 

 冯克法律师